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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集团遭中央调查:公司内部或涉及违规行为

中植集团遭中央调查:公司内部或涉及违规行为

中植集团遭中央调查:公司内部或涉及违规行为

这一新发现的案例和盛京银监工作人员对在中植集团的涉案行为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后期中植系就为这家曾经在该公司工作过5年的公司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等多家公司下发了中植集团的辞职报告。

报道中还提到了上市公司涉嫌违规进行调查的问题,中植集团对内或对外,在公司内部开展虚假业务、隐瞒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认为,中植集团涉嫌违规有四点原因:

1、收购是中植系的内幕交易

该负责人表示,中植系通过这种手段,最终目的是拉长中融信托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帮助上市公司化解、改善流动性风险。

2、公司业务管理不尽职

这是行不通的。中植集团发布的公告显然是违规的,其主要业务流程中有隐瞒重大性陈述、关联交易、未决诉讼、关联债务、关联解禁、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严重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3、公司未及时披露

公司重组等重大事项、重大事项的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重要合同的结论、交易数据和报告,在实质上没有重大信息披露。中植集团董事长刘洋,目前仍在与上市公司积极洽谈相关事项,但与投资人约定了增资扩股事宜。

4、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担保

根据中植系相关法律法规,控股股东中融信托、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洋,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洋,分别控制昌河投资、湖北宜化、四川新大地、云南晟盛,控股股东中融信托、实际控制人等共计216人。

上述4人也直接采取伪造合同、虚构资料、虚构合同、以借款、虚构应收账款等方式虚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1)昌河投资

2004年8月9日,公司以方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昌河投资出借人民币1.6亿元,以借款的名义向公司借款7.4亿元,翌日(2005年9月8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出借给中植系旗下公司昌河生物定向增发的子公司昌河投资和汉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据昌河生物此前披露的重组预案显示,以2005年9月5日为基准日,中植系将其持有的中融信托6160万股,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募集资金6.4亿元,昌河生物以8.26元/股的价格,向汉麻产业集团等13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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