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方正证券合并,资源整合激发新活力。
2月25日,中原证券(601375)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拟将中原证券分拆至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由4月24日的41.76元/股调整为40.33元/股,经审核问询函并复牌。中原证券将自2022年3月26日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待监管部门同意后,本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中原证券在公告中称,本次分拆重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加大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合规经营能力和合规管理能力、资产质量、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和各项业务发展。
按照业务规则,中原证券股份将严格执行证监会的《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经营原则,充分发挥信息披露的导向作用,强化“零容忍”要求,充分发挥信息披露平台作用,加快推进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市场公平、公开、公正。
中原证券也发布了2021年年报,整体上实现营业收入150.46亿元,同比增长6.09%,净利润 41.36亿元,同比增长21.70%。
根据中原证券介绍,公司在继续加大对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力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股权激励等方面持续发力,证券业在加强信息披露和定期披露对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方面继续加强,2021年其证券业实现营业收入121.95亿元,同比增长6.47%,实现净利润13.75亿元,同比增长56.35%,营收规模增长 2.66%,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同比增长 6.07%和 4.42%。
根据中原证券的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原证券共发布63份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4份关于拟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均已被明确披露。截至目前,有2份文件未披露,其中6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连续两年累计承诺不减持
不仅是中原证券,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也有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更是反复强调,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不能直接或间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不能通过媒体、舆论、公开信息等形式影响其决策权。
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上市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