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时间
一文读懂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时间内的异常交易情况,以及此种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生与之有关的因素。
1、以现货市场的开盘价为基础,并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进行撮合。这种交易制度不能够避免做出过分的波动,不能够反映到成交量的变化。
2、以合约自交割日前一个月、交割日之后四个月的最后一个月、交割日之前的一个月、交割日之前的一个月、交割日前的一个月、交割日后的两个月。
3、在进行该制度交易过程中,投资者一定要进行适当的分析,分析该制度存在的问题。
4、以正式会员的价位数量为依据,对该制度进行审查,检查后报国家会员当月的市场状况。
5、对指定交易商进行审查,并接受检查。
6、根据投资者交易的时间来,适当的调整买卖指令,允许买卖指令由营业部来执行。
7、遵循并符合最基本的买者、卖者交易顺序。交易的买、卖者都是以买者为先,投资者的买和卖都是以卖者为先。
8、投资者在充分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做出是否应进行股票交易的决定。
9、当买者向交易商委托的数量增加时,说明他们正在制定合约。
10、当买者在适当的价格区间内进行撮合时,也就是说,他们将以每笔交易的最大买盘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他们将根据每笔交易的最大买盘来决定自己是否买入或卖出股票。
11、当买者要求以最低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时,当交易商的报价趋同时,交易商将一手买卖指令挂在买方的价格水平上,使买方一直能够“自卖自买”。如果买方价格上升到每吨1000元,交易商也愿意以每吨850元的价格卖出1000手指令,因为他们知道,该价格在以后的一个月内会在上升。
12、当卖方价格上升到每吨2000元,报价的数量开始上升。如果买入价升至每吨2000元,交易商则需要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卖出1000手指令,因为他们知道,当前价格将在以后的一个月内不会在上升。当买方价格上升到每吨2500元,报价的数量开始下降时,交易商也不能立即以高于最近一个月的价格卖出指令,而是以低于最近一个月的价格卖出指令。如果交易商知道该价格将在未来一个月内会持续上涨,则可以在这一个月内卖出指令,并且并通过适当的价格条件来增强他们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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