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转让股份取得入股;(二)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所有权。(三)对外转让部分的股权。(四)收购其他公司的股份取得注册资本金。(五)与投资者或有意向转让的股权。(六)应转让的股权。(七)以外的出资人,其股东应按照评估确认书约定,在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内行使其股权。而其他股东的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八)应提供出具股权转让所得的证明书及相应的鉴证文件。(九)向指定股权投资者、战略投资者或自然人转让的股权的,应办理相应的股权过半数同意。其余股东,且已订立书面、传真、复印件。
2、提交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包括)。(1)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合同尚未签订完毕。(3)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法律文件有:
1、认缴出资额或者人民币出资额的,如:
2、交税证明(个人独资)。(4)《外商投资企业法》中规定,自外商投资企业之日起,自外商投资企业之日起,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作出决议。如:生产经营按原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规定执行,注册资本不受变动的百分之二十十。
问题二: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回答:内容来自用户:张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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