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碳排放交易所股东计划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2021年9月16日,深交所发布《关于修改《深圳碳排放交易所股东大会及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碳排放交易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1年股东大会暨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将启动管理、决策、运行、财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等10多个交易所监察委员会对碳排放交易的监督工作。
根据《深圳碳排放交易所监事会工作报告》,交易所主要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的审查、信息披露及财务、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决策和协调工作,其监事会将按照立法的要求,对不同业务领域的交易、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监督工作进行审查,并组织、监督其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所制定的财务、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审查,配合交易所全面、及时、有效地监督业务发展,确保系统严格遵守各交易所的《交易所行政许可指南》和《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要求。
根据《深圳碳排放交易所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交易所将在2021年10月14日前如期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审核工作。
交易所各部门负责人有:各部门负责人对目标交易所的执行情况有具体指导,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及时、准确地提示相关投资者信息,部门负责人在这些指导下对每个交易所的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并在交易所内部完成相关交易所的审查。各部门负责人了解客户的需求,对交易所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在上述环节都有工作职责,同时负责事总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
交易所各部门负责人充分肯定客户的履约情况,均对交易所的日常运行进行了全面的工作介绍,着重提到了主要交易规则对其组织、交易所的规范、制度制度要求及业务工作的要求,并了解他们内部交易所内控制度的、操作流程等,以便和客户进行磋商、合作、共谋发展。
交易所
各部门负责人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建立桥梁,及各交易所制定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及时了解交易所内部的制度安排,并组织参与交易所的工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磋商会相互交流和沟通,相互建立联系,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做好交易所内部管理,协调组织操作,达到对各交易所的统一规范,促进交易所的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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