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经纪业务是期货公司的核心业务。期货公司与客户的关系一直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期货公司客户经纪业务主要分为经纪业务与资管业务两大类。其中经纪业务客户结算业务是期货公司的核心业务,资管业务是期货公司开展业务的辅助业务。
经纪业务按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关于切实加强期货市场基础知识普及教育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85号)的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期货市场基础知识普及教育的要求,推动期货市场与资管业务相适应、适配、可发挥的作用,实现客户的全覆盖,共同发展,为期货公司业绩的增长提供保障。
经纪业务按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关于切实加强期货市场基础知识普及教育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440号)的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期货市场发展的决策部署,对期货公司经纪业务基础知识和服务内容进行了规范,对期货公司经纪业务运行和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交易控制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和改进。经纪业务开展后,通过期货公司业务人员从事期货交易的信息、交易数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帮助客户进行期货投资,实现客户实际使用,为期货公司自身提升专业水平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证监会要求期货公司不得将客户的经纪业务业务挂靠其业务,且必须结合公司风险管理需求,集中管理,严格防范经纪业务风险,坚决禁止违规开展期货业务。
此外,证券期货业务也是资管业务的“支柱”业务。根据《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管理规则》要求,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资管业务不得从事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办法第24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从事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在股指期货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而实际上,《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管理规则》第36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资管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办法第36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