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样本示例及应用指南
《履约保函》为《合约函》附件相关材料,按照履约制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履约保函在准确预缴人民币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国家相关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对履约物管理,防止发生可能引起银行负债流动性危机的金融风险。
履约保函受理周期长
《合约函》的有效期为一年。2020年10月31日,《合约函》副主任委员王超表示,履约保函失效后,“一批情况不明、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事情”,主要是“个别情况不适用于金融市场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造成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资交易市场参与者结构及功能的不确定性”。
据王超介绍,《合约函》的中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交易与“参与者结构”的重要性,一直存在于“银行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衍生品交易”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共同构成。
就履约保函的事项,王超透露,“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资者结构、交易主体结构、交易标的、交易机制、风险规避、资产负债管理等衍生品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应当配合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相关工作”。
同时,《合约函》还指出,《合约函》当前有利于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品交易”基础制度,提高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构建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高效率的衍生品交易市场,持续强化市场监测监控,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衍生品市场监管合力,增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能力。
王超认为,《合约函》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结算机构的职责、职能、期限、担保物的所有权、作用、程序等,以及资金往来的清单,以防范市场风险;二是规定了与交易所的交易隔离,防范在资产负债结构和交易规模中存在较大争议的人员,通过任何一个非系统性措施对其进行纠正和干扰;三是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所的监督管理,对其制定监管规则,保持监管合力。
“但是,该相关要求可能无法支持这种系统性的整改工作,从而杜绝金融衍生品市场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最后应当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从这个角度来考虑,应该反过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