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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注册制释放利好 优质券商股迎来新机遇

全面注册制释放利好 优质券商股迎来新机遇

全面注册制释放利好 优质券商股迎来新机遇

在8月以来,A股市场上对于注册制进一步放松已经形成共识,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注册制第一阶段。注册制改革已经将券商纳入到新常态下的“打法”中来,未来将主要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背景来全面激活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

具体来看,从改革方案来看,2015年12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推动注册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注册制改革和注册制全市场板块的基础上,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IPO”)将分为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主板注册制改革已经初步在今年以来的政策力度进一步扩大,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创业板在注册制改革中的试点则被视为一步逐步放开的前奏。

有分析认为,注册制的实施需要市场各方共同努力,是推进上市公司、审核机构、中介机构全面从严监管的结果。注册制改革的力度和内容也将进一步完善。在经济基本面好转、政策加码支持、改革步伐加快、公司“质”的进一步提高、二级市场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等利好因素的作用下,注册制改革已经开始成为市场共识。

注册制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2014年12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将首批股票上市规则调整为“股票上市规则”。按照现有的交易制度,上市公司的发行上市条件主要包括:首先,上市条件为“盈利要求”,其次,上市条件为“市值要求”,最后,上市条件的条件为“业绩要求”。从过去的经验看,创业板交易制度因为上市门槛低,且交易时间短,“询价规则”容易产生预期。例如,询价规则在上市前的最后一交易日就明确,上市的10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之后连续五个交易日涨跌幅为20%,也就是说上市10个交易日之内,“平均”“平均”这个“平均”标准的IPO/特别是创业板,就有了“平均”二字。不过,从现在的“效率”看,特别是在去年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前的最后“周期”和当时主要是炒新股、炒ST股的问题,显然现在情况也在发生着改变。在业内人士看来,注册制改革能够彻底改变“沪新股、老股”的上市条件,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是很不错的发展机遇,但短期内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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