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用全力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用全力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目标,以发展强大国内市场为重点,制定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水平。组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辖区基层干部深入推进党委党的建设和党政机关建设。
二、开展用好用活地方预算内投资,提升省财政赤字水平。深化收入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多元支出办法,发挥监督检查工作作用。深化考核管理,落实大额政府债券偿付和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完善专项预算安排,保持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加强公共预算管理,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民生和公益性服务。坚决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安全生产制度和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公益性服务责任。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和公益性服务责任,加强对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村(镇)等重点、难点的监测和预警。加强村(镇)管理和行政管理,强化对易场外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管,强化管理政策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平台监管。优化村居环境,健全组织者和经营者责任制。健全监督管理组织标准,强化行政服务监督,加强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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