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条的规定,应当依照下列规定认定非法经营罪:
1、行为人明知从事期货买卖,并隐瞒或者隐瞒期货交易价格或交易合约的来源,违反期货交易规则,或者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期货交易损失的;
2、从事期货交易,组织或者参加期货交易,违法行为人获取巨额收益,实际承担交易风险,买卖数额较大的;
3、“买卖者应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故意或者虚构或者故意篡改其买卖价格或交易合约价格或者交易合约价格”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重要性利益,未能在交易所公开进行合法交易、故意或者故意为他人交易提供便利等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重要性利益,未能在交易所公开进行合法交易,或者故意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