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曝光:揭露行业黑暗
本期股指期货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曝光
3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2022年证监会打击违法犯罪和传播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3月18日起,全国股指期货市场开展会员人数自律公约(简称“会员人数自律公约”)。
规定会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一)涉嫌犯罪行为的证券期货机构;
(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交易信息或者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交易系统等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的交易平台等信息;
(三)为客户提供虚假交易、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案件;
(四)为客户提供虚假交易、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案件;
(五)违反规定进行期货交易的案件。
对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的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法律责任,同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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