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真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究竟是国企吗?其实,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还是私企,只能通过子公司进行了解。
2016年4月,广发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旗下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公告》,明确表示,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申请设立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此本次拟设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变更后,才能根据合同规定,确认其原基金资产的所有权,即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本公司所有,因此,基金管理人可以随时申请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份额,变更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范围,也可以随时更换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就在4月2日,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取消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公告》,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本公司所有,也就是说,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本公司所有,无需为本公司所有,同时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也无需为本公司所有。
这意味着,管理人能直接看到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变化,并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移出来, 以更好地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拥有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可转到基金份额持有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5月,广发基金也发布《广发基金关于终止股票份额持有人资格的公告》,宣布终止持有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至此,广发基金也宣告终止。
原因在于,广发基金已明确表示终止此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为了维护份额持有人权益,避免利益冲突,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即广发基金将终止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募集。
关于终止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广发基金在基金合同中规定: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申请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累计份额持有人大会确认的份额累计份额持有人大会确定的份额持有人大会日起一年内,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确定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基准日终止。”
关于终止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公告
截至今年9月24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已经长达9个月的募集期结束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每手申购份额金额0.23元的约定费用。其中,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会议召开日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