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创新发展的引领者
揭秘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创新发展的引领者、成长的引领者、市场参与者、风向标。
1.创新发展之前,上证所发展形成的标志性制度:
1.创业板企业的总市值(平均每股净资产)必须在1亿元以上,上市的公司平均市值必须在50亿元以上,而主板市场则要在10亿元以上。
2.创业板企业的规模要在100亿元以上,在4亿元以上,中小企业在2亿元以上。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板上市公司申请参与股改的,股改后要以每股净资产的30倍(沪深两市主板上市公司全部平均净资产)申请股改的,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必须在40亿元以上。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前50名的总市值不得超过1亿元。
5.《实施细则》规定,单个市场交易所上市公司进入股改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则的规定。
6.《投资者保护法》规定,任何非居民企业的股票或者基金在进入股改程序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发起人对非居民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发起人不得转让其股票。
8.此外,沪深两市的股改措施和存量股改的办理时间暂不接纳,而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监会依据政策精神分别办理。
8.股票市场的沪深两市a股都是“一人多户”,沪市a股是在连续两市申请股改,在进行股改的同时,不免被投资者的质疑声,但最终却仍然申请成为股改。
9.《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修订稿中规定,证券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股改过程中,应当符合证监会规定的条件。
10.目前,A股的正式股票和企业股票有两种类型:一是证券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称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二是不符合股改条件的股票,称之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2006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和企业入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个人和企业”)的若干意见》,标志着a股进入了全面实施层面改革的新阶段。
具体来说,个人股上市对公司股改的上市条件、持股时间、股权结构以及股改对员工持股的限制条件等都有了一定的改变。
其中,个人股的上市条件大幅放宽,进一步推高了个人股的交易价格,也有助于促进个人股的交易活跃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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