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最新传染病情况,超1万人发病
近日,辽宁省卫健委发布最新消息,全省共报告传染病疫情1.1万例,其中病死18人。此次疫情主要涉及疟疾、狂犬病、丙肝、登革热等多种传染病。该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开始关注起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对外发布传染病信息。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对外发布传染病信息?
答案是肯定的。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医疗机构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传染病的疫情信息。这是因为一方面,公开透明可以让民众了解疫情,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另一方面,公开透明也可以促使医疗机构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疫情的防控工作中。
医疗机构应当如何发布传染病信息?
医疗机构发布传染病信息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要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如实反映疫情、疫情的动态变化以及采取的防控措施等信息,以便民众及时了解疫情,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要遵循保密原则。在发布疫情信息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机构的商业利益。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不得透露个人隐私信息或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
第三,要加强协调沟通。在发布疫情信息之前,医疗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社区以及患者家属等进行充分沟通,共同制定发布方案及措施,确保信息发布的效果和社会稳定。
总结
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对此医疗机构需及时发布传染病信息,遵循保密原则,加强协调沟通。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应对传染病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