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两融100万: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融资?
揭秘两融100万: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融资?
券商中国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两融业务最大的特点是融资规模与融资额度齐平,达到全覆盖。例如,国信证券已经率先发布两融业务战略规划,并下发了风险提示函,将公司的风险监控权重从1%下调至2%,成为“一类次新股”中唯一上会的“融资标的”。
两融存量资金规模缩水仍显低迷
4月20日,A股融资余额创下历史新高,较上一日增加6275.86亿元。两融存量资金规模也自3月23日开始连续五日下降,截至4月21日,两融余额为45539.56亿元,较此前一周减少897.57亿元。从资金流向来看,两融余额减少最主要的原因,一方面是市场对后期新股发行或打开空间的担忧,另一方面是今年两融存量资金规模较大,资金流入较少。
4月21日,上交所已经下发了针对两融存量资金的《风险警示板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对两融存量资金的交易规则进行了修改。新规将允许两融存量资金规模,在单个存量资金账户内重复纳入融资规模。同时,在《证券交易》上,深交所也将对两融存量存量资金进行定期调整。具体来看,其中有一项要求,在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每个股票账户和衍生品账户都有至少5张股票或衍生品,部分适当放宽市值的限制,达到风险管理的目的。
此前,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十五条,非上市公司,不允许在非上市公司或者申请上市时,融资买入非上市公司股票或者衍生品。同时,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券商和期货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管。
对此,证监会表示,《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新增三项要求,为参与创业板股票上市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保护,投资者的市值应不低于100万元。其中,IPO前,询价日前不得超过每日最近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0%。
此外,深交所表示,《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将视投资者的需求,要求其在5个交易日内做出适当安排,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创业板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监管层的呵护下,深交所上半年上市企业的股价水涨船高。6月15日,深交所披露的年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81.34亿元,同比增长50.44%;实现净利润32.65亿元,同比增长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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